慈濟大學 系(所)活動經費輔助要點/申請表

檔案下載:【系友活動經費補助要點及申請表
檔案下載:【慈濟大學系(所)友座談會活動紀錄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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慈濟大學系()友活動經費補助要點

 97年9月9日學務處畢僑組0970002408號簽校長核定

98年2月26日秘書室0980000474號簽校長修正核定

98年8月24日秘書室0980002442號簽校長修正核定

108年2月27日秘書室1080000594號簽校長修正核定

壹、目的
為加強畢業校友與本校的互動,鼓勵各系所(含師資培育中心)舉辦「系(所)友活動」,邀請各()畢業生回校,分享畢業後的學習與工作經驗,藉此凝聚校友情感,並提供系(所)教學及課程規劃之參考,期望在未來的升學或就業路上,慈大人能夠彼此相互支持及提攜,特訂定本要點。
貳、活動流程與細節
一、活動地點:由各()自行安排。
二、活動時間及形式:活動時間由各()自行安排,參加對象以畢業校友為原則。
三、邀請人員:由各()自行與擬邀請人聯繫邀約,活動主題亦由各()決定,活動相關輔助器材與物品,請與擬邀請人先行溝通與安排。
四、文宣:文宣以及訊息宣傳,由各()自行負責。
參、申請辦理方式

  • 活動申請:以(系所合一)、所為單位,請於活動前二週檢附活動實施計畫及活動經費申請表向秘書室申請。
  • 請於活動結束二週內,將活動成果報告(附件一)傳送至秘書室留存。活動成果繳交情形,列入下次經費補助參考指標之一。

肆、經費補助說明
一、活動有關授講師之費用,每場次最多支給鐘點費新台幣3,600元,講者交通費實支實付,講師費及活動餐點費則依學校標準支給
二、各系所每學年總申請補助經費以不超過20,000元為原則,不足額經費由各系所自行負
擔。
三、申請經費經核定後,由秘書室將核定金額申請經費流用至申請系所,並由申請自行核
銷。
伍、本辦法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